自2017年6月9日至9月12日期间,哈萨克斯坦对中国游客开放72小时过境免签。
签证申请须知
1. 持公务普通护照、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到哈驻华使馆、驻上海总领事馆、驻香港总领事馆或驻乌鲁木齐签证代办点办理赴哈签证,所有申请者均需面签。哈驻外使领馆颁发签证均需经哈国内批准,得到"返签号"后方可颁发,因此申办签证需时较长。
2. 哈不办理落地签证,赴哈人员须在境外办理好签证。
3. 根据规定,赴哈旅游者可办理一次、两次或三次签证,旅游签证每次最多停留30天,一年内最多不得超过90天。
旅游签证申请所需材料
1.签证申请表;
2.护照(有效期自签证有效期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);
3.护照照片1张;
4.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内政部相关部门登记过的邀请函;
5.护照和身份证的复印件(须复印在同一张纸上);
6.申请人工作单位的介绍信(写在法人单位的信头纸上),注明旅行目的、邀请方和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计划停留期限。介绍信空白处粘贴照片,加盖公章;
7.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;
8. 旅游团队赴哈萨克斯坦旅游线路信息;
9. 哈方旅行社和中方旅行社合作备忘录的复印件;
10. 签证费缴费单据。
入境签证费用
1次有效旅游签证:130元
2次有效旅游签证:390元
3次有效旅游签证:520元
(签证费因汇率变化价格或有浮动,以大使馆实际收费标准为准。)
哈萨克斯坦驻华大使馆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六街6号
电话:010-65322636
传真:010-65320636
邮箱:bjconsul@mfa.kz
业务受理时间:
每周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(节假日除外)上午09:00至13: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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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00至17:00。